○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没有谈到的问题
1996年4月,关于重新审查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问题被提到了议程。这一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规定对日本在朝鲜发生紧急事态时应起到美军后勤支援基地的作用。但它并没有谈到重要问题。
人们认为,这一新的指针在执行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方面,实际上在逐渐修改这一条约。如果重新修改这一条约,就会在日本国内引起无谓的争论,必会产生尖锐的意见分歧。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作实质性的改动,就不会发生激烈的反抗运动。这个手法实在很巧妙。
第一次缔结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是在朝鲜战争正激烈的一九五一年。实际上,日本是在缔结这一条约以前就给美军提供了出击基地、补给基地,执行了重要兵站的任务。就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而言,这是一种不公正的条约,一旦有事时,日本必须单方面履行协助美军出动的义务。
美军进驻的理由是保护日本,其实,只要美军和日本自卫队不侵犯别国,就没有一个国家会单方面的进攻日本。更没有一个国家有能力向日本输送登陆作战所需的部队。从历史上看,企图占领日本的国家只有两个,即公元13世纪入侵日本的中国元朝和用驻军占领太平洋战争中战败国日本的美国。
因此,我认为无论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还是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其真正的目的在于美国加强对日本的控制。但是对这个问题,人们避而不谈。
除了加强对于日本的控制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同北朝鲜的关系问题。但这里也没有没谈到的问题。那就是,在朝鲜一旦有事时,换句话说,如果停战状态被破坏,再度爆发战争,日本就不可能像在朝鲜战争时期那样,只当一个远离战场的安全的后方兵站基地。日本也大有可能变成战场。
既然日本的美军基地用作出击基地、补给基地,那么日本已成为伙同美国的交战国,自动地变成报复性打击的对象。而北朝鲜则与过去不同,有能力对美国领土的给美军海外基地予以“外科手术式的打击”。
此外,南朝鲜有11座原子能发电厂,美军的主力舰也都是核动力舰,譬如,航空母舰“企业”号有8座核反应堆,航空母舰“尼米兹”号有2座核反应堆。潜艇一般都有一座,巡洋舰有2座核反应堆。如果其中一座反应堆被破坏,因此而产生的“死亡的尘埃”就能把南朝鲜和日本全部毁灭掉。如果航行在朝鲜东海的核动力舰和海底的核潜艇爆炸,就会引起水中冲击波,席卷整个日本海岸。
不仅如此,日本拥有51座原子能发电厂,都是轻水型,而且反应堆的冷却、减速剂都使用海水,因此都建设在离海岸不到100米之处。假如在这些原子能发电厂中,哪怕一座电厂被导弹、炸弹或安装在小舰艇的火箭炮击中了,那么,日本整个领土就必定变成一片废墟。
北朝鲜的核反应堆,都是用石墨作减速剂,所以,不必一定沿着海岸线设置,设在内陆地区也可以。实际上成了问题的北朝鲜的核设施,是设在叫做宁边的山区的。
一般的原子能发电厂爆炸时所释放的放射能量相当于150-180颗氢弹的能量,一颗氢弹的能量等于80-100颗原子弹的能量。因此,在南朝鲜和日本,如果一座原子能发电厂爆炸了,就等于向南朝鲜和日本起码投下150颗氢弹或1万颗原子弹。
同时,发生强烈的电磁波,对重要产业设施产生严重的影响。工业密度、人口密度、原子能发电厂密度和汽油密度高的日本和南朝鲜,就会刹那间变成一片火海。